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空调定期集中检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杜绝空调外机坠落、空调室内机爆炸、自燃等安全事故,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将于近期开展空调清洗消毒、偶发故障维修,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全校所有在用空调。
(二)内容
1、检查内容及常规维护:检查空调功能是否正常、空调外机支架是否牢固、检查电源是否有安全隐患,实施内机清洗(含滤网清洗)以及使用消毒液进行防疫消毒、并根据检查情况提交空调安全隐患报告和整改建议。
2、故障维修:更换外机支架、外机与支架连接的基脚、加氟、更换电源线、更换铜管、更换外壳、维修电机等。
注:“2”中的内容是否实施根据检查情况决定。
二、工作内容及日程安排
(一)实施检查阶段(2021年和2022年的4月-5月、9月-10月)
1、各单位务必指定一名专人负责,并于2021年3月30日前将名单和联系电话通过QQ发给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王强老师处。
2、各资产使用(管理)单位自行梳理本单位空调在用实际情况(可参照学校“乐山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数据),筛选出本单位保修期外的全部空调,并填写《乐山师范学院空调维护保养登记表》。
3、维保单位与各资产使用(管理)单位联系人自行商榷现场检查时间,并根据使用单位提供的《乐山师范学院空调维护保养登记表》进行逐一清洗和消毒。
4、检查完成后,各资产使用(管理)单位填写《乐山师范学院空调维护保养登记表》,并由本单位资产管理员签字(盖公章)确认。
(二)汇总审核(分别为当年6月、11月)
(三)故障空调维修阶段
1、维修要求:各单位空调出现临时故障后,须先通过电话将空调故障情况报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由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根据各故障情况简单判断是否需要维修后再安排维保单位实施维修。
2、维修时间:单台空调一周内完成。
3、维修验收:维修完成后,由该单位空调使用人员(两人以上)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资产管理员填写《乐山师范学院空调维护保养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四)经费
经费由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统筹安排。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梳理,全面覆盖。各资产使用(管理)单位仔细核查在用空调情况,确保检查全覆盖,未登记在《乐山师范学院空调维护保养登记表》内的空调,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将不对该空调进行维修。
(二)认真核实,明确责任。各资产使用(管理)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要全程参与本单位空调检查、维修工作,认真核实上门检查空调人员是否佩戴相关证件和持有的本单位空调类型、数量、维修具体事项清单并按规定验收确认,若发现虚报检查数量、维修事项等情况,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三)积极协作,按期完成。各资产使用(管理)单位严格按本通知的日程安排,认真做好每一阶段的工作,及时沟通,确保全校空调集中检查、维修工作按期推进。
维保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如下: 王晓平 18908137003
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联系电话:赵东江 13990600500
王 强 18080665167
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
2021年3月22日